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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餘姝、通訊員閻旭報道:4日網上有消息稱廣西出讓海島使用權,最低14元可“購島”,引發熱議。記者就此事電話採訪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海域和海島管理處的秦主任。他表示,14元僅是每公頃每年的最低價,網上“14元購島”的說法“太吸引眼球了”。
  只有一家企業申請成功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近日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評估辦法》(下稱《辦法》)和《關於無居民海島使用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廣西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的程序和制度得以完善。
  在《通知》的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最低價標準》中稱,在六等島嶼中,離岸距離大於25公里的林業用島,使用權出讓最低價標準為“每年每公頃14元”。對於“最低14元可‘購島’”、“海島售價比過橋米線還便宜”等說法,秦主任表示,國家在海島的開發利用上有等別的劃分,“14元”僅僅是六等(最低等)林業用島“每公頃每年”的使用權出讓“最低”標準價,具體情況還需要參考各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對周邊區域開發情況作出評估,此外申請者還需要繳納相關的資源補償費用。實際申請下來不可能14元那麼低。
  據瞭解,《通知》發佈於2014年3月24日,距今已有兩個多月。秦主任稱,主要是一些企業來申請島嶼的使用權。但因為種種原因,目前成功申請到島嶼使用權的企業只有一家。
  網友擔心島嶼環境遭破壞
  這次海島使用權出讓,擬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區、市兩級海島保護規劃中對擬利用海島的功能定位。如某個島定位是林業用島,就不能拿來開發旅游度假村,目前無居民海島都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申請者不能“想怎樣開發就怎樣開發”。秦主任表示,目前有中國海警局、中國海監廣西壯族自治區總隊以及各市相應的執法部門負責執法監督。
  廣西這次對於海島使用權的出讓並非全國首例,2011年國家曾公佈首批可開發無居民海島名單,涉及遼寧、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8個省區,共計176個可開發海島,其中廣東最多共60個。不過“無居民”也不是絕對的,只是這些海島不作為常住戶口登記地,一般沒有人常住。此外,按照國家規定,海島最長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對於廣西出讓島嶼使用權的舉動,網友們反應不一,有人擔心島嶼環境是否會遭到破壞,有人質疑此舉是否為政府斂財的手段,不過更多網友紛紛表達當“島主”的意願,網友東晉王氏就表示:“我要買一座,以後名片上印××島島主,太拉風了。”
  餘姝、閻旭  (原標題:14元就能買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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